我單位(衢州市柯城區衢化街道辦事處、衢州市柯城區衢化街道上祝村村民委員會 )定于2016年10月09日在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號住建局4樓)邀請招標確定衢化街道上祝村填土工程的承包商。
1.項目概況
衢化街道上祝村填土工程,本項目建設地點為衢化街道上祝村,工程總投資額約18萬元,資金國有投資。計劃工期為30日歷天,質量目標:一次性驗收合格,衢化街道上祝村土方回填工程,具體范圍以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項目預算價為178809 元。最高限價為:審定預算價×92%,即164504元。投標報價在最高限價以下的為有效報價范圍(精確到元),承包商的投標報價在有效報價范圍內的為有效報價;承包商的投標報價在有效報價范圍之外的為無效報價,商務標作廢標處理。為防止投標人低價搶標:最高限價×85% 作為風險控制價,即風險控制價為139829元(精確到元)。根據衢州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評標辦法的規定,擬采用最低價法。以全部有效報價中的最低值作為最佳評標價,但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報價最低;二是凡低于該風險控制價中標的,中標人在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標價凈值與風險控制價之差額。差額必須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的7天內交納,否則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在有效報價中按報價從低到高排序,確定1名候選承包商,最低報價為第一候選承包商。(如果報價相同時,則現場抽簽確定)。
2.交易資格要求
本次交易從柯城區承包商入圍名錄C組且已辦理交易IC卡的企業中抽取。要求承包企業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衢州市范圍內市政公用工程三級項目經理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開標時,需攜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B證原件到場)。
3.交易保證金
本項目交納交易保證3000元整。
4.報價函的遞交
報價函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6年 10月 09 日15:00時,地點為柯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其他款項
例: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衢州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不良行為記錄公告辦法(試行)》處理;
2、合同參照的版本:GF—2013--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條款;
3、合同價款的調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并經結算審核后支付審核價的90%(10%做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修期滿一年后扣除維修金后退回余款)。
5、工程量變更的有關要求:因工程變更增加費用超過合同價的10%需發包人承擔的,應由區相關部門組織人員核實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增加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解決。
6、承包方應在簽訂合同前支付中標價的10%,做為履約保證金。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2、授 權 委 托 書
3、報價函(需密封)
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承包商單位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承包商: (蓋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2:
授 權 委 托 書
:
我 (姓名)(身份證號) 以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權 (姓名) (身份證號) 為本公司的全權代表,以我公司的名義參加 工程 的開標、詢標、商簽合同以及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其它事務,我公司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承包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注:授權委托書無需密封,開標現場交于工作人員)
附3:
報 價 函
致:
經研究 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內容后,我方茲以: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標價-暫列金×(1+稅率)]÷[審定預算價-暫列金×(1+稅率)]}×100%,結果保留二位小數)的報價承包該項目,并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維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確定我方為承包商,我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歷天內完工,并確保工程質量符合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及施工圖紙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資格條件并按交易公告遞交了交易保證金。
企業資格:
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項目負責人資格:
承包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衢州市柯城區衢化街道辦事處、衢州市柯城區衢化街道上祝村村民委員會
浙江八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聯系人:鄭先生 電話:0570-855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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